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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223706/2020-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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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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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公安局运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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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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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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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7、国有资产信息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行使下列职权:
(一)维护国家安全,预防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事件。
(二)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指导各类案件工作。
(三)大要案侦查及侦破。
(四)有组织犯罪侦查,协调打黑除恶工作,组织侦查新型犯罪案件。
(五)专项犯罪侦查。
(六)社会面防控,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人口及户籍管理。
(八)治安管理。
(九)出入境及外国人管理。
(十)公安科学技术建设。
(十一)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十二)公安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政府及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及所属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608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5.48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608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7.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60.0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357.02万元;项目支出168.41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费支出161.4万元,出入境支出7.0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6085.4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6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7.23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03.41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费项目增加。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57.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财政拨款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0.81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的348.87万元减少了28.06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7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减少28.16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压减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11.05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是由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等公用经费总和为基数,按比例计算生成。2020年我部门增加8人,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物业费等公用经费的减少,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1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维护政治稳定
2、严打整治黑恶势力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维护国家安全
绩效目标: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保证计算机系统和公共网络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预防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事件。1、国内安全保卫: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事件;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活动进行调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反恐斗争:监督管理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事件。3、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计算机系统和公共网络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犯罪,维护计算机系统和公共网络安全。
2、打击防范违法犯罪
绩效目标: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侦破率。提高重特大案件组织、指挥、督导、协调力度,提高破案率.黑恶犯罪及新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各类犯罪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绩效指标:指导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立案侦办重特大案件;指导、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保卫工作。1、大要案侦查:督导协调暴力犯罪案件、文物走私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2、有组织犯罪侦查: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打黑除恶工作,直接或组织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团伙案件;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涉及“伪基站”、非法调查类等非接触性新型犯罪工作,直接或组织侦办新型犯罪案件。3、专项犯罪侦查: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经济犯罪案、毒品违法犯罪案、网络违法犯罪案、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环境安全犯罪案的侦查工作,直接立案侦办重特大案件。
3、社会面防控
绩效目标:通过信息采集、登记等手段,加强对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掌握底数和变化情况;有效保障全市居民对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业务办理和持有需求。提高护城河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护城河整体查控能力;提高内部单位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输油气管道和电力设施平稳运行;规范全市保安服务市场;掌握全市治安形势,指导治安防范和管理,实现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减少涉及枪械及危险、爆炸物品的案事件发生,保障合法行业生产经营;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大型活动成功举办。督导全市各地认真执行公安部相关规定部署,避免发生骗领证件、限制出境人员漏控、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为来市境外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工作,不发生因服务不到位而引发的投诉、炒作等问题;对来市境外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公安部标准、制证流程、证件管理规范要求制作、管理证件。
绩效指标: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1、人口及户籍管理:对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治安管理;全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准迁证、迁移证等特种证件生产制作以及发放、存储等管理工作。2、治安管理:指导全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护城河常态化建设,对全市内部单位、行业场所、金融、保安、枪械、危爆物品等进行管理,指导全市治安案件查处,掌握全市治安形势。对跨市、区域集会、游行、示威实施审批;开展全市防暴处突拉动演练;不断完善各类防暴处突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3、出入境及外国人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市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工作。
4、羁押监管
绩效目标: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监所按照相关标准做好硬件设施建设、被监管人员生活、卫生、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监所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所卫生医疗水平;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破获各类案件。指导全市监管场所不断提升管理教育与安全防范水平,努力把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法治文明窗口的重要单位;指导全市监管场所做好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监控设备、装备配备和医疗卫生设备的配备,提高监所信息化工作水平;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做好深挖犯罪案件收集、甄别、转递、查证、反馈等工作。
绩效指标: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业务工作及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安全防范工作,查处安全事故;指导监所硬件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公安监管部门做好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1、监所管理: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业务工作及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安全防范工作,查处安全事故;指导监所硬件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公安监管部门做好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
5、公安科学技术建设
绩效目标: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为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信息查询、扩充指纹库信息等侦破案件,服务诉讼;为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支持,为案件诉讼提供证据。为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支持,为案件诉讼提供证据。提高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公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信息技术保障。
绩效指标:规划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及技术侦察手段建设。1、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参与、直接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事故和灾害等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工作;全市疑难案件痕迹、生物、理化、毒化、文件、影像、电子等各类物证的检验鉴定、复核及心理测试技术工作;承担有较大影响案件的气味追踪、犯罪物证气味鉴别,以及重大活动安保、安检等任务。2、公安技术侦察:利用技术手段协助、直接办理各类犯罪案件及重大活动安保、安检等任务。3、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信息化建设和“金盾工程”,实施全市公安科技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安全监测和管理;保障公安语音通信和视频会议;实施重大警务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信通保障。4、密码通信建设: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各类往来文件、指令安全畅通。
6、公安政务管理
绩效目标:确保公安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健全扁平化指挥机制,满足全市公安指挥中心系统应急处突和随长作战等工作需要,提高紧急警务的处置和日常办公的工作效率;我市进京非访总量下降,在京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为推进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实施精确打击,提供支持;提升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型。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装备、被装配备符合公安部标准,业务用房建设符合公安部要求并通过验收,保证业务用房正常运行,保证其他公安业务顺利进行;全市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得到有效提升,有力支撑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绩效指标:确保公安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增强。1、综合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及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涉警信访工作;开展进京非正常访的情报收集、现场处置、固定证据、教育训诫和依法打击工作。2、综合事务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和内部审计协助各级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事件;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建设和业务指导;接报、掌握、处理重大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情报信息公开和秘密力量建设;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7、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目标:通过指导、协调和督导各级各部门,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化解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同时全力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和市内各种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发现的各类涉稳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督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减少涉及我市舆情炒作。
绩效指标:指导、协调和督导各级各部门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的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1、协调督导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化解: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协调督导有关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2、对各类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通报:搜集、综合、核实、研判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各种情报信息,对社情、民情、敌情、舆情进行分析、研判、通报。3、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在重大安保活动、重点时段、敏感节点期间针对网上涉及政治稳定、重大敏感问题或可能引发大面积炒作的问题启动战时应对处置机制,妥善应对处置。4、重大活动安保: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暑期及我市各类重大活动、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我市“护城河”作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绩效目标: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得以排查和调处,社会治安形势得以好转。实现社会稳定。实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和谐有序。表彰奖励、抚恤、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助困、助学等帮扶工作,确保见义勇为英雄“流血不流泪”,解除后顾之忧。深化平安铁路建设,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年内不发生爆炸铁路和颠覆列车重大案事件,不发生群体性冲击铁路、拦车断道事件,不发生破坏铁路设施和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的重大事件,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得到落实,净化沿线治安和列车运行安全环境,确保市内铁路沿线治安秩序稳定
绩效指标: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1、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建治安联防机制,打造平安社会形态。2、平安建设:加强首都护城河工程建设,为重大案件顺利侦破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司法救助等活动,确保平安建设顺利开展。3、见义勇为基金经费管理:奖励、抚恤、慰问见义勇为人员。4、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情况交流和信息反馈。掌握铁路沿线治安情况,组织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爱路护路宣传、重要时期护路任务等重点工作,保障省、市、县三级护路组织和护路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护路联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9、法制河北建设
绩效目标:法制河北建设。保障市级政法部门大案、要案侦破工作顺利进行。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保障一方平安。
绩效指标:法制河北建设。1、“大要案”经费保障:协调市财政局确定和落实市级“大要案”准备金金额,指导市直政法部门认真申报,合理使用;对市直政法部门申报的办案资金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2、司法救助:协调市财政局确定和落实市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金额;指导市直政法部门认真申报,合理使用;对市直政法部门申报的救助资金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3、法治管理改革:组织法治专管员入户、入区宣传法治政策。
10、政法政务管理
绩效目标: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得到合理利用,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绩效指标:协调市财政局落实机关“三公”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金额,对各项经费使用进行审批。1、综合业务管理: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对干警资助资金审核把关,及时发放。组织政法系统英模先进典型宣传,做好机关干部选学工作,抓好政法干警试点生培养工作,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做好全市政法系统宣传教育工作。
工作保障措施
1、通过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捣乱破坏活动,确保全市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2、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努力实行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
3、努力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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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1、有效控制、降低大要案发案率.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逃犯缉捕率 | 已缉捕逃犯占逃犯总数比例 | ≥50百分比 | 实际落网刑事犯罪嫌疑人数/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 |
数量指标 | 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破案率 | 已侦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80百分比 | 已侦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全部案件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力 | 在全市产生的重要影响,得到广大受众的充分认可。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2、提前下达2020年出入境制作及管理补助资金-运河公安分局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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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1、强化境外人员管理,有效打击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 2、强化出入境证件申办管理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出国(境)人员身份核查准确率 | 出国(境)人员身份核查准确数占核查总数比例 | ≥80 | 出国(境)人员身份核查准确数占核查总数比例 |
时效指标 | 出入境证件申办周期缩短率 | 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所需时间比上年同期缩短比例 | 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所需时间比上年同期缩短比例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力 | 在全市产生的重要影响,得到广大受众的充分认可。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3、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有效控制、降低大要案发案率.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逃犯缉捕率 | 已缉捕逃犯占逃犯总数比例 | ≥50百分比 | 实际落网刑事犯罪嫌疑人数/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 |
数量指标 | 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破案率 | 已侦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80百分比 | 已侦破多发性侵财犯罪案、暴力犯罪案、持枪犯罪案和贩卖枪支案件/全部案件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力 | 在全市产生的重要影响,得到广大受众的充分认可。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4、禁毒经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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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1、严厉打重大经济犯罪案、毒品违法犯罪案、网络违法犯罪案、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环境安全犯罪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严厉打重大经济犯罪案、毒品违法犯罪案、网络违法犯罪案、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环境安全犯罪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市级立案案件侦破率 | 已侦破市级立案案件占市级立案总数比例 | ≥52 | 已侦破市级立案案件占市级立案总数比例 |
质量指标 | 吸毒人员查处率 | 查处吸毒人员占吸毒人员比例 | ≥20 | 查处吸毒人员占吸毒人员比例 | |
质量指标 | 督办案件结(破)案率 | 已侦破中央、公安部、市领导批办和部督案件数量与总数比值 | ≥50 | 已侦破中央、公安部、市领导批办和部督案件数量与总数比值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力 | 在全市产生的重要影响,得到广大受众的充分认可。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 ≥80百分比 | 本市认可市民/全市市民 |
2020年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合 计 | 1357.02 | 51.77 | 51.77 | 51.77 | |||||||||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小计 | 1357.02 | 51.77 | 51.77 | 51.77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针式打印机 | A0201060104 | 套 | 2.00 | 0.30 | 0.60 | 0.60 | 0.60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4 | 台 | 35.00 | 0.50 | 17.50 | 17.50 | 17.50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台 | 8.00 | 0.60 | 4.80 | 4.80 | 4.80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其他打印设备 | A0201060199 | 台 | 5.00 | 0.25 | 1.25 | 1.25 | 1.25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23.00 | 0.30 | 6.90 | 6.90 | 6.90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4.00 | 0.38 | 1.52 | 1.52 | 1.52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C15040201 | 1.00 | 17.70 | 17.70 | 17.70 | 17.70 | |||||
日常公用经费 | 1357.02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C15040201 | 1.00 | 1.50 | 1.50 | 1.50 | 1.50 | |||||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34.10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2.57万元,主要为计算机和空调等,均已列入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沧州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 |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7034.1 |
1、房屋(平方米) | 13318.34 | 1116.95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13318.34 | 1116.95 |
2、车辆(台、辆) | 76 | 753.22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5163.93 | |
4、其他固定资产 | 0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