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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32103A/2019-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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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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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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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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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对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对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对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培、王俊霞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师相关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人社局已经对全区相关人员的数量进行了统计,对工资调整后区财政负担的工资数进行了测算,同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并在做统筹研究;“对于评选职称给与年龄偏大的一线教师予以适当照顾问题”我区人社局非常赞同,但是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区人社局已经就此问题向市人社局请示。
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也希望您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