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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3729-7/2021-0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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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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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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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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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沧州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基层图书馆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以《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9年-2021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体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通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1月30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9年-2021年)》,我们强力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均衡协调发展,在巩固提升先期参加创建的16个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同步推进渤海新区(中捷、南大港)、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设施网络全面达标;全面推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大力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标准化为手段,以均等化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805个,图书馆分馆65个,文化馆分馆171个。
二、严把中央资金使用方向,加快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建设
2019年,为深入推进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和“4+2”重点改革任务实施,用足用好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集中财力攻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这一难题,我局制定了专项方案,将中央补助的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400万全部下拨到各县(市、区),集中用于县级图书馆总分馆数字化系统建设,提高了我市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总体水平。
三、用好补助专项资金,提升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水平
2020年,按照省厅《关于规范使用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及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下发通知,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上报了具体建设项目方案,建立了专项工作台账,并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建设项目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同时保证资金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