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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3149/2021-0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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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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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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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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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撤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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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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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沧政办字〔2020〕162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撤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沧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57号),经园区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初审、县级人民政府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沧州渤海新区现代渔业园区等12个园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详见附件)。
在2018年、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综合评价中,献县玖地树莓现代农业园区、献县沧华园现代农业园区、沧县红枣现代农业园区和南皮县渤海粮仓现代农业园区因经营管理不善等方面原因,连续两年被认定为不及格,且至今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沧州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撤销献县玖地树莓现代农业园区、献县沧华园现代农业园区、沧县红枣现代农业园区和南皮县渤海粮仓现代农业园区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资格。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聚焦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的支持力度,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倾斜、规范引导等有效措施,有效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质量和水平,努力把现代农业园区建成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聚集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先进技术的示范区、三产融合的试验区,带动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现代农业园区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对主导产业突出、发展特色鲜明、建设成效显著、带动作用突出的园区优先扶持,并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奖优罚劣、能进能出”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不断提档升级。
附件:2020年沧州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名单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2020年沧州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名单
1.沧州渤海新区现代渔业园区
2.孟村县牛进庄乡保森现代农业园区
3.南大港溢香源现代农业园区
4.南皮县乌马营镇土鸡生态养殖现代农业园区
5.南皮县潞灌乡培耕现代农业园区
6.泊头市王武镇蛋鸡现代农业园区
7.青县金牛镇汇林冬枣现代农业园区
8.青县流河现代农业园区
9.青县新兴镇天禾木现代农业园区
10.沧县大官厅乡枣产业现代农业园区
11.沧县大官厅乡蛋鸡现代农业园区
12.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乡沧州印象·大运河生态文化现代农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