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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3149/2020-0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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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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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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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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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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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沧政办字〔2020〕149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
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快释放消费潜力
(一)促进传统消费升级。落实国家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全面取消市内二手车限迁、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其收购的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等政策。提前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探索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举办更新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在餐饮住宿、商业零售、体育娱乐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领域或行业开展促销活动。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
(二)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培育丰富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鼓励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减返佣金,降低平台商户经营成本。为居民生活服务业提供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可享受市级服务外包综合服务平台奖补政策。鼓励引进国内大型知名品牌电商,合作建立区域销售总部。
(三)提振文化旅游消费。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宣传营销活动,支持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创新绿色、生态、康养、运动新产品及精品线路。引导公共文化场所开发博物馆游、研学游等文化体验产品。鼓励各地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发放覆盖重点文旅企业的优惠券、惠民卡,推出文旅惠民促销系列活动。鼓励国家A级旅游景区对医务人员等群体实行免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发展“后备箱经济”,带动农特产品、非遗产品、文创产品、优质工业品生产销售。
(四)扩大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消费。建立健全保险、福利与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支付能力。优化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和备案程序。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利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家政服务员做好疫情防控、进入社区、上门服务提供支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失能失智失养这一特殊群体,推进“五服务”(民政机构供养服务、医疗机构康复服务、农村互助照料服务、民办机构托养服务、家庭社会照护服务)兜底保障。
(五)繁荣发展夜经济。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街区。夜间营业时间较长的商业企业,可自主选择实行峰谷电价。延长连接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休闲主要街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城市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消费需要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区域摆卖管制。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建设。深入落实《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沧字〔2020〕29号),加大市、县两级领导包联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沧州部分)、利和知信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天集化工助剂(沧州)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及氮杂环类化学品中间体、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京津现代服务业产业转移基地、河北瀛州再制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河间)、沧州云图科技有限公司沧州Apollo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等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快推进“两新一重”建设。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今年年内建成5G基站1600个,实现各县(市、区)5G网络覆盖,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优先覆盖5G网络,加快智慧交通、智慧海洋、智慧能源建设。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加快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城际铁路、铁路连接线、客运专线等领域建设。加快重点输气管线建设,推进输电通道及配套电源建设,推动特高压项目建设,加大城乡电网改造力度。
(三)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和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公开推介项目。
(四)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新增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市县、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建立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全面清理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腾出更多土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和企业,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
三、深化对外对内开放
(一)推动对外经贸合作。深入实施稳外贸专项行动,积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线上贸易促进活动。以亚洲周边、非洲、拉美、中亚、中东欧等地区为重点,有序实施五金、建材、化工、机械设备等领域国际合作。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向开发区聚集,保障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
(二)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将“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设置外贸产品专区,开展工业企业产品网络直销公益活动。选择一批大型商场和超市设立外贸出口产品专柜、专区。今年年底前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试点的范围,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
(三)加强国内区域协调合作。支持沿海地区高端高新企业和金融机构落户我市。鼓励引导本地企业赴新疆、西藏投资兴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开展“沧州品牌走出去”活动,扩大我市优势品牌市外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参加全国大型展会。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石化、建材等重点产业动能转换、结构调整,构建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发挥优势龙头企业和名优产品带动作用,扩大国内市场消费。实施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培育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拓展流通服务业,扩容激活社会服务业,丰富提升居民服务业。打造农产品精品基地,推进优质农产品规模化发展,抓好农产品品牌设计、宣传和营销。落实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二)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全面梳理产业链供应链,深化细化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上下游供应需求,摸清堵点疼点,找准短板瓶颈。制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招商实施方案,实施精准招商。落实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补链延链和配套服务完善工程,提升产品域内配套、域内消纳能力。筛选产业规模实力强、产业链条完善、龙头企业支撑突出、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产业链,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成果转化。聚焦集成电路、高端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领域,抓紧储备一批攻关项目,突出集成创新,逐项突破短板产品和技术,提升我市产业链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条件,逐步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序实施城市更新,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完善城市路网、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和排水防涝设施,健全停车场、菜市场、便利店、体育健身等生活服务设施。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县城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规划城区人口超过20万的县城按照中等城市标准打造,不足20万的县城按小城市标准打造。
(三)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推动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支持县域医共体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和健身设施全覆盖。实施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工程,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健全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实施特色小镇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特色产业,推动人口聚集,打造一批新兴小镇,形成评定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
六、帮扶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收政策实施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可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鼓励金融机构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提供1年期零利率再贷款支持。支持并用好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沧州市中小企业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增强政策发布和融资对接能力。
(三)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今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鼓励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主要政策稳定。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工作机制,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百企帮百村等重点帮扶。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加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力度,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
八、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最大限度用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稳就业政策措施,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专接本招生规模,增加青年上岗见习计划和临时公益性岗位。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公益性岗位等优先组织使用贫困劳动力。通过沧州市退役军人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网上招聘活动。
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
十、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严格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方案审查。稳定粮食生产,认真组织夏粮收购和秋粮生产,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粮食储备,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确保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货足价稳。加强市外煤炭资源调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本地电源支撑,加快市内电网建设。稳定市内油气资源开发,提升市外油气供应能力,强化油气基础设施支撑。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强化应急运行调度,科学监测分析,加强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
十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快实施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
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供应比例,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推动各地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的办证难、入住难和烂尾楼问题。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鼓励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30%。
十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1日。政府投资类项目、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和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5个工作日、38个工作日、35个工作日。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围绕“办好一件事”,配合省推动创新创业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对需要许可证的行业实行“一证准营”、跨地通用。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调度督办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支持市内外企业公平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禁止设定排他性、歧视性招标条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遏制明招暗定、围标串标。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包联和驻企服务员等制度,切实当好企业“服务员”。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加快释放消费潜力 | ||||||||
1 | 开展新车销售促进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举办更新消费活动,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 | 市商务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 | 落实国家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全面取消市内二手车限迁、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其收购的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等政策。 |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 | 提前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 | 探索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 市公安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 | 鼓励各地在餐饮住宿、商业零售、体育娱乐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领域或行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 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 | 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支持电商向乡镇农村延伸。 | 市商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7 | 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培育丰富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 |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8 | 鼓励引进国内大型知名品牌电商。 | 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9 | 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宣传营销活动。支持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创新绿色、生态、康养、运动新产品及精品线路。引导公共文化场所开发博物馆游、研学游等文化体验产品。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0 | 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1 | 建立健全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支付能力。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沧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2 | 组织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 | 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3 | 优化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和备案程序。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4 | 利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家政服务员做好疫情防控、进入社区、上门服务提供支撑。 | 市商务局 |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5 | 延长连接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休闲主要街区及主要旅游景点的城市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消费需要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区域摆卖管制。 | 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 ||||||||
16 |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加大市、县两级领导包联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目标。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7 | 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今年年内建成5G基站1600个,实现各县(市、区)5G网络覆盖,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优先覆盖5G网络。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18 | 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加快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9 | 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0 | 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和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公开推介项目。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1 |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新增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市县、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2 | 建立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3 |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三、深化对外对内开放 | ||||||||
24 | 积极参加广交会、进口博览会、加工贸易博览会等线上贸易促进活动。 | 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5 | 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设置外贸产品专区,选择一批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外贸出口产品专柜、专区。 | 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6 | 今年年底前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试点的范围,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 | 市财政局、沧州海关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
27 | 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8 | 实施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培育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29 | 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拓展流通服务业,扩容激活社会服务业,丰富提升居民服务业。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0 | 落实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1 | 全面梳理产业链供应链,深化细化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上下游供应需求,摸清堵点疼点,找准短板瓶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2 | 制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招商实施方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3 | 落实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补链延链和配套服务完善工程。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4 | 筛选产业规模实力强、产业链条完善、龙头企业支撑突出、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产业链,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5 | 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聚焦集成电路、高端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领域,抓紧储备一批攻关项目。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 ||||||||
36 | 全面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条件,逐步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 | 市公安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7 | 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8 | 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39 | 有序实施城市更新,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完善城市路网、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和排水防涝设施。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0 | 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县城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1 | 规划城区人口超过20万的县城按照中等城市标准打造,不足20万的县城按小城市标准打造。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2 | 打造一批新兴小镇,形成评定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六、帮扶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 ||||||||
43 | 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4 |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 人行沧州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5 | 支持并用好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沧州市中小企业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增强政策发布和融资对接能力。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6 | 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今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
47 |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主要政策稳定。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百企帮百村等重点帮扶。 | 市扶贫办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48 | 加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力度,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
八、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 ||||||||
49 | 最大限度用好稳就业政策措施,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0 | 通过沧州市退役军人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网上招聘活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
51 | 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2 |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十、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 ||||||||
53 | 稳定粮食生产,认真组织夏粮收购和秋粮生产。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4 | 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粮食储备。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5 | 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确保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货足价稳。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6 | 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保障油气持续供应,强化应急运行调度,加强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十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
57 | 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8 | 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59 |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快实施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生态修复工程。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0 | 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
61 | 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供应比例,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2 | 推动各地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的办证难、入住难和烂尾楼问题。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3 | 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4 | 鼓励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建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十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
65 | 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1日。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6 | 政府投资类项目、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和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5个工作日、38个工作日、35个工作日。 | 市行政审批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7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配合省推动创新创业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8 | 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调度督办力度,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69 | 支持市内外企业公平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禁止设定排他性、歧视性招标条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遏制明招暗定、围标串标。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 |||||
70 | 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包联和驻企服务员等制度,切实当好企业“服务员”。 | 各级各职能部门 |
相关解读链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