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533149/2020-0713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年7月1日
-
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词:
科研
-
文号:
〔2019〕—53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3日
沧州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聚焦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优化升级的重大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个一”工程,以“18+7”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引进高端创新资源,共建一批服务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打造成链条完整、功能齐全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新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19个,总数达到21个,实现各县(市、区)的全覆盖。新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分别为: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任丘市电力设备,河间市电线电缆,泊头市铸造,黄骅市模具制造,盐山县管道装备,南皮县五金机电,东光县包装机械,肃宁县皮革皮毛,吴桥县现代农业,孟村县弯头管件,海兴县体育器材,沧县服装服饰,青县电子机箱,献县试验仪器,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高新区高端装备,运河区智能装备,新华区石油装备。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建设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调研,全面掌握集群内各类研发平台建设以及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情况。2019年6月底前,选择研发实力强、与院校有合作基础的龙头骨干企业,确定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依托单位,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选定合作院校
面向全国,选择在相关领域技术力量雄厚、研发能力强的高校、科研单位作为合作对象,积极对接。围绕集群发展,建立起地方政府与高校科研单位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2019年7月底前,当地政府(管委会)至少与1家相关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达成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合作协议。2019年8月,市政府举行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集体签约仪式。
(三)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立由政府引导、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机制灵活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是产业技术研究院要注册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基础条件和业务特点,可建成研发企业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型或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其他类型研发机构。二是产业技术研究院可采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投资模式,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决策和法人代表负责制,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三是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业务,面向产业开展合同科研、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技术入股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等服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的注册登记,12月挂牌运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均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市、县两级科技、发改、工信、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级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扶持力度;市级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给予每个平台一次性10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基础条件较好或孵化能力强、发展态势好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予以重点支持,并视情况实行连续性滚动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平台基础设施、购置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等,确保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标准建设,高效率、高质量运行。
(三)强化政策保障。创新管理机制,推动赋予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分配、内部人事的自主权。认真落实人才引进、科研经费使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措施,保障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有序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纳入各县(市、区)督办考核事项。对已建成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年度建设和科研绩效目标,加强对研发团队的评价和平台的评估,确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服务质量。